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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统一调整 @新区人



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、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《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》(青西新发改〔2019〕168号)要求,为加强供热价格管理,经价格听证,新区管委决定调整我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,一是将全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使用面积30.40元/平方米。即将西城区(原胶南市)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使用面积30.00元/平方米调整为30.40元/平方米。二是对具备分户计量供热条件的,按热量计费并实行分户计量价格,分户计量价格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,其中基本热价按使用面积计费的30%核算。居民采暖用热分户计量价格具体标准为:基本热价使用面积9.12元/平方米,计量热价42.29元/吉焦。


有关规定 

1.对学校(含幼儿园)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,社会服务机构、城乡社区居(村)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,执行居民用热价格。


2.对分户计量的居民采暖用户,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,按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数额的,供热企业暂按供热面积收费。


   重点 !

1.本规定自2019年8月22日正式执行。


2.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内“提前交费,阶梯优惠”活动将于2019年8月31日正式结束,在此期间交费每户可享受20元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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